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Z2023HYG106
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按实结算。
- 项目概况:某部通过招标确定该单位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一家,供应商期限为壹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壹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某部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DE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DE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诚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DE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62-3295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62-32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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