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BY-2024-ZCFW-G101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两校区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子包号 |
子包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GZBY-2024-ZCFW-G101-1 |
肉类、蔬菜 |
为采购人食堂提供肉类、蔬菜供应服务 |
1年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
6,000,000.00元 |
GZBY-2024-ZCFW-G101-2 |
冻品类 |
为采购人食堂提供冻品类供应服务 |
1年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
7,000,000.00元 |
GZBY-2024-ZCFW-G101-3 |
干货及其他 |
为采购人食堂提供干货及其他食材供应服务 |
1年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
5,500,000.00元 |
备注: (1)本项目共分 3 个子包。 (2)投标人可对上述任何一个或多个子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以兼中,中标顺序为:子包1、子包2、子包3。 (3)投标人须对所投子包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本项目预算金额全部使用完毕之日为止(以先到的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服务的承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第2)至第5)条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的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上述证照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作为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出现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任一情形的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中搜索供应商名称,在筛选类型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栏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情形的信用记录: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中查询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4)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除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格式自拟)。(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售价:¥300.00元/子包。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领购。否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同时附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2)2023年12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要求提供下列①或②: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②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由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报名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
1)具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同时附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2)2023年12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要求提供下列①或②: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②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潜在投标人可事先在本公告下载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文本,完整填写并打印盖章,与上述资料一同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6)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子包的,须就每个子包按上述要求提供1套完整的报名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国医西路31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13828438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丙乙文化传承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301-B4642(集群注册)(JM)
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6536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 020-86536349
附件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示例.doc 附件下载:质疑函格式.doc 附件下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下载:询问函格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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