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RX2024G01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1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即可):①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内容进行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或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承接方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或分包企业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或分包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④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分包意向协议书》, 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⑥接受分包的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 ⑦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响应)时提交证件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投标函内容进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7楼
联系方式:0757-8303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604单元
联系方式:0757-83077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冯工
电 话:0757-83077487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0日
附件下载:代理协议.pdf 附件下载: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附件下载: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11005).zip 附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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