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PC202401-00001
项目名称:戒毒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位于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号(即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食堂包括用餐区和厨房作业间。厨房作业间布置分洗消间、加工、烹调、仓库等。厨房燃烧(燃料)清洁,有冷藏和加热设备、排烟气系统,照明采光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00元)。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戒毒人员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负责制定周菜谱、采购计划编制,配餐科学合理,按采购人伙食标准每天提供多样营养菜式以及每天早、中、晚三餐的配餐和服务,本项目最终确定1家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有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下称“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供应商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或含义基本相同):餐饮服务(如营业执照上无显示经营范围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工商网站信息查询打印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鹏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江路4号2座首层自编105室 )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鹏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江路4号2座首层自编105室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鹏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江路4号2座首层自编105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 0750-3505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鹏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750-2637806
联系方式:陈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750-263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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