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包标)越秀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

2024-01-19 10:09:55    浏览:398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越秀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F-2024-D-E00842

项目名称:越秀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限

越秀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最高限价,如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其他要求: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1号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我司可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电子采购文件通过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响应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号: 3110910037672400842(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购买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请供应商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登录后自行下载打印。

(2)纸质采购文件,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司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联系人:李小姐/15240678910)领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越秀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15-1栋4楼、6楼

联系方式:冯先生 020-81134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李秀凤(邮箱:lixf1@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凤、池锦俊、吴松浩、巫克纯

电 话:  15240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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