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4-CS008C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 量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1-1 |
餐饮服务 |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人民币980000.00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1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663-668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 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 0663-888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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