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配送标)广东省高明监狱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024-01-24 11:12:50    浏览:381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广东省高明监狱2024-2025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3GZTP01F886

项目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2024-2025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鸟蔬菜肉类、粮油副食品类、水果牛奶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其他食堂物资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570,000.00 -
1-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猪排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中标总金额”或“服务期限”两者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鸟蔬菜肉类、粮油副食品类、水果牛奶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小企业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再分包。(依据服务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鸟蔬菜肉类、粮油副食品类、水果牛奶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已多证合一,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查询截图或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2024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4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联系方式:0757-88869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8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20-37816286-809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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