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4-ZH2CFGW-026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饭堂2024年度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饭堂2024年度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1-1 |
其他服务 |
饭堂2024年度食品配送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900,000.00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合同履行期限以先达到上述条件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为合同试用期,合同试用期考核月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其它要求:无。9.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550号
联系方式:0756-779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农健航0756-2882702(项目咨询)、梁倩盈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健航
电 话: 0756-28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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