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8.9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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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D栋301室01
方式:为了便于统计建议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D栋301室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大新围路1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69-81163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D栋301室01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69-22993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0769-2299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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