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0280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6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合同包2(子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7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6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合同包3(子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4,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6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合同包4(子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5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合同包5(子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5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合同包6(子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其他服务 | 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子包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5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子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子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子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5(子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6(子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2(子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3(子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4(子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5(子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合同包6(子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86965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83113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324、28866416、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博意(采购文件咨询)、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324、28866416、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附件下载:采购包2: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采购包4: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委托代理协议(食材配送).pdf 附件下载:采购包5: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采购包6: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采购包1: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采购包3: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32602).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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