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NCHF-F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和食堂炊事岗位劳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2024年5月1日开始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和食堂炊事岗位劳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NCHF-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物业和食堂炊事岗位劳务社会化保障 |
物业社会化保障 |
60万 |
广州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2024年5月1日开始提供服务) |
2 |
食堂炊事岗位劳务服务 |
30万(其中6万为保障临时性任务的暂列金额)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须包含服务过程中利润、税金、管理(行政性消耗)、员工工资、吃住、工作服、人身安全、交通补贴、人员管理、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总预算:9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在对应地方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附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搜索本项目采购公告,进行附件下载):
1.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彩色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1.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费用支付凭证截图。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四)申领方式
※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zdyr_zb@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微信转账(收款码详见附件)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缴纳标书款时备注:公司名称(可简称)+报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九)、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举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栋
联系方式:153 1005 712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系方式:宋羽晨 18127109471/020-8863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联系方式:倪小姐 177 8695 9003/区先生 18011812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小姐
电 话: 177 8695 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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