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GD-W1005
项目名称: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是遴选确定中山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主要负责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配送服务,所需副食品包括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水产冻货、肉类、奶类、饮料、点心等副食品。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肖助理0760-8764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联系方式:林先生、胡先生0760-88669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760-8866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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