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配送标)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1-30 08:47:43    浏览:708
核心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1-04828

项目编号:GDZX2021-F023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2022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另外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参与投标的中小微企业不够法定数量,允许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08号越兴工业大厦A座四楼40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 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 号开标室

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0756-887765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08号越兴工业大厦A座四楼407

联系方式:13750043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50043147

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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