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配送标)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11-30 08:50:54    浏览:1488
核心摘要: 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25-2021-00951

项目编号:GDHH21-CG003

项目名称: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1)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电子化报名、投标、交易。

②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了解熟悉CA证书办理或更新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如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保函开立机构、保险出具机构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具体如下:

①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

②以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金融保函开立机构(或担保机构)、保险出具机构公司系统确认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立、出具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ggzy.cn),详见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疫情期间要求:参加开评标会议的人员(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业主代表、评标专家等)需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并出示“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工作,否则拒绝进入开评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53号

联系方式:0763-888304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二号楼2层商铺203号

联系方式:0763-3786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0763-3786161

广东辉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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