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配送标)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4-05-24 14:32:21    浏览:302
核心摘要: 本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8万元,招标人为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S24FW0520

一、招标条件 

本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8万元,招标人为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选取确定的供应商,向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幼儿园 食堂供应食用油米、肉类、蔬菜瓜果、调配料、牛奶、干货等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 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 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 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 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 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响应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 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 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 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201房(佳盛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30分 开

标地点: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201房(佳盛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七、其他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磋商,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发售登记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 

 地 址:九峰镇九峰街二路九十四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51-69267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佳盛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乐城镇解放路丽旺大厦201房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51-5555089 

电子邮件: gdjxxmgl2023@163.com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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