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06-04F-2024-D-E09136
项目名称: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1-2 | 其他服务 |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如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如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 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参照投标(响应)承诺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如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承诺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内容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如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2)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 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
联系方式:0660-3362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顺路中段东侧万盛织造厂A栋摩方空间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13907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胜、庞文勇、梁佳兴
电 话:15813907864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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