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1191Z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1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家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一年,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报名);获取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69-88839111;所需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莫润玲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润玲
电 话: 0769-888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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