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配送标)珠海市香洲区红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4-06-12 17:44:42    浏览:221
核心摘要: 珠海市香洲区红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4-ZH1ZFGW-085-02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红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486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976.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250,976.00

100.00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业务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方式,投标人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100.00%)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100.00%),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2(食堂乳制品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885.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食堂乳制品配送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33,885.00

100.00

 

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合同履行期内实际业务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方式,投标人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100.00%)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100.00%),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止,或者项目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合同履行期限以先达到上述条件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合同包均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本项目各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合同包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

4.本项目采用结算率方式,各合同包的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其所属合同包的最高限价(100.00%)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100.00%),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为每合同包单独的售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红荔幼儿园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逸路138号

联系方式:0756-2260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刘琼(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0756-2882701(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 话:  0756-2882701(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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