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4-164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逸仙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香洲区逸仙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所属行业 |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据实结算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采用1+1模式,每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中标人首年服务期评价达到满意标准,可续签次年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只有登记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箱(wzzb@zhptc.net) 的方式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
(2)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3、资金来往处理: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方式:0756-336575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逸仙幼儿园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南路西侧前山敬老院北侧
联系方式:高老师、0756-860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李文琴、0756-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雯祥
电 话: 0756-33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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