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配送标)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024-06-24 18:26:53    浏览:237
核心摘要: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4-ZFG023

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编号XF2024-ZFG023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62万元二年(大写金额:陆拾贰万元整),每年预算金额为¥31万元(大写金额:叁拾壹万元整),具体采购金额按照实际采购量结算。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1年合同。

(五)项目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六)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年限

采购内容

 

1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2年

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类、鸡蛋、冻品类、蔬菜类、豆制品、水产海鲜类、包点类、奶制品、粮油干货(调和油、花生油)、调味料等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1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格式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格式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格式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格式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小学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车田村委会

联系方式:刘先生 0668-221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0668-3377937

联系方式:周小姐、朱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668-22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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