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配送标)广州市天河区灵秀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4-07-05 11:03:05    浏览:222
核心摘要: 广州市天河区灵秀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9号时代E-PARK1期1栋50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CFFG240660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灵秀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灵秀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2.00%~5.00%),下浮率报价范围:0.00%≤结算下浮率≤100.00%,凡超过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年度采购预算

供货期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1项

人民币¥1,260,000.00元/年(此为估算数,货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连续两次满意度调查低于80分,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要求更换管理团队。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应予否决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连续两次满意度调查低于80分,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要求更换管理团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③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9号时代E-PARK1期1栋503房

方式:线上报名,售后不退。(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9号时代E-PARK1期1栋503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流程

1.线下报名: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报名: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办理报名登记资料(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报名费转账回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wczb01@163.com),以收到邮箱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和报名费收据。(如两个工作日没收到代理机构回复请致电查询:020-85515579)

注:(1)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各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招标文件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得(须额外收取人民币6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gdwczb.com/网站进行下载。

(3)报名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或公账汇款,若为其他方式,须提交手续费用。

(4)公账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府支行

单位名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 7701 0400 17100(采用公账汇款只接受以潜在投标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251430分—1500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6)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灵秀小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云宸街2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20-85515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9号时代E-PARK1期1栋503房

联系方式:刘先生,020-85515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20-8551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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