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H004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沙冲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名称及编号: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沙冲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M2024-H004);
2.用途:为满足学校师生就餐需要;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包组一 |
食材类配送服务 |
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
约人民币530万元。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1 |
包组二 |
早餐包点类配送服务 |
约人民币40万元。 |
1 |
备注: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多个包组投标,每个包组确定一家中标人。本项目按包组号由小到大顺序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组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本项目通过招标确认两家中标人负责,一家在供货期内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食材类采购配送服务,一家在供货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早餐包点类配送服务。
(3)本项目采用每月按量结算的方式,以每月实际订单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食材配送服务的实际业务量,投标人应当对本项目的一切风险进行评估,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本项目三年的实际业务量超出预算金额时,超出的部分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或继续向中标人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组一(食材类配送服务):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5.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二(早餐包点类配送服务):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5.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3日09:30时至10:00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一份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组一(食材类配送服务):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
包组二(早餐包点类配送服务):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1)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人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食材类配送服务):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包组二(早餐包点类配送服务):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沙冲小学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沙冲乡龙门村2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750-6801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系方式:江佩岑 0750-3527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佩岑
电 话: 0750-352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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