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包标)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4-08-12 17:42:14    浏览:209
核心摘要: 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购买或线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DL1540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与中选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对中选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选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80%和学年服务质量调查低于80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与中选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每学期对中选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选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80%和学年服务质量调查低于80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2)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4)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购买或线上购买

方式:采用线下购买的,携带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采用线上购买的,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发至邮箱:2367983961@qq.com,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

(2)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承诺函);

(4)膳食管理服务企业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执行膳食加工(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jc.gdceg.com/index.htm)上公布。发布公告即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小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熊陈主任、17724365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黄工、13570127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357012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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