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配送标)2024年鹤山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2024-08-20 17:30:47    浏览:223
核心摘要: 2024年鹤山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Z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鹤山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食材种类

采购预算

拟选定中标供应商家数

供货期

备注

A包

肉类、鸡蛋

人民币4500000.00元

2家

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所采购的食堂物料金额按实结算。

B包

蔬果类

人民币1300000.00元

2家

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所采购的食堂物料金额按实结算。

C包

粮油、副食

人民币1600000.00元

2家

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所采购的食堂物料金额按实结算。

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进行评审,包组号评标顺序:A包→C包。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全部兼中,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可中1个包组;一个投标人推荐为前面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人其余投标包组仍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招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0日至20248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账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鹤山支行,账号:44410001040025332;不接受现金支付)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9109时00分截止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第二中学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鹤城圩崑源路9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0750—8384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委旺田村旺田文化楼侧自编10号

联系方式:0750-8211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  0750—838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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