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包标)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024-08-21 16:03:52    浏览:181
核心摘要: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24FC07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全部服务的提供方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详见招标公告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S24FC070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S24FC0701。

2.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外包。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餐饮服务外包

人民币38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本项目《磋商邀请》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报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报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全部服务的提供方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822日至2024年08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并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放入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磋商邀请中“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2.如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须《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的投标。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磋商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90309:15-09:3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903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020-3907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2层

联系方式:梁工,020-31134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20-31134028

附件下载:报名资料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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