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配送标)兴宁市龙田中学食堂运营及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2024-08-21 17:34:40    浏览:158
核心摘要: 兴宁市龙田中学食堂运营及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马鞍山公园侧飞翔云数码港写字楼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MZ2024ZC014

项目名称:兴宁市龙田中学食堂运营及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兴宁市龙田中学食堂运营服务项目)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4.已办理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文件收据(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兴宁市龙田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4.已办理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文件收据(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马鞍山公园侧飞翔云数码港写字楼9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飞翔云数码港写字楼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1. 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飞翔云数码港写字楼9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龙田中学

地址:兴宁市龙田镇五一村

联系方式:罗先生0753-3581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马鞍山公园侧飞翔云数码港写字楼902室

联系方式:刘工0753-3322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53-33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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