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Z0046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市政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市政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桂城街道市政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之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市政饭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要求采用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型企业不的得低于合同总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内容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若进行分包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桂城街道市政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省、市或相关行政部门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原件递交要求:本招标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原件备查的资料,投标人须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递交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原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所有拟提交备查的原件应装在一个带锁扣或绳扣的文件袋(牛皮纸质或塑料材质均可)内并附列清单明细一式两份,以便交接时核对。未能提交原件以供核查的投标资料,评审不予认可其有效性,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提交备查的原件将在评标核查完毕后退回。在递交原件备查资料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121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层1001单元
联系方式:0757-86309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09986
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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