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4000FC3134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采购包预算金额:3,2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7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整体外包项目(2024-20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云平台远程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启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纸质响应文件可以现场提交或邮寄,现场提交地址和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收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供应商如选择邮寄响应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zswbc08@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12号
联系方式:0760-8888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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