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83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7,764,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7,76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肉禽类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658,640.00 | - |
1-2 | 其他服务 | 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其它类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105,76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将本项目预留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分包的应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故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注: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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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守正路
联系方式:0752-202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0752-7121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2-7121034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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