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7440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奇数月食材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批发服务 | 奇数月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标的提供的时间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采购包2(偶数月食材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批发服务 | 偶数月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标的提供的时间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奇数月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批发业)【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4、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服务承接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包2(偶数月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批发业)【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4、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服务承接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奇数月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
采购包2(偶数月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6.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7号
联系方式:0769-22201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联系方式:0769-233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嘉仪
电 话:0769-23328188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招标代理委托协议.pdf 附件下载: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101402).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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