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1166657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翠湖第一幼儿园2022年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食堂地址 |
服务人数 |
金额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秀丽山庄四巷一栋四楼 |
约219人 |
预算总金额:1016100.00元;其中非财政资金【(幼儿)180人伙食费】:630000.00元,财政资金【(教职工)39人伙食费】:386100.00元 |
本项目以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本年度预估支付上限金额为人民币10161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需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zfcg.cn/admin/supplyProgressQuery.do);
(3)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至 2021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方式:现场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翠湖第一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秀丽山庄四巷一栋四楼
联系方式:胡主任/13554918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联系方式:曾工/0755-2882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 0755-28828618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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