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7 16:19:23    浏览:78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4-02716 预算金额:1,650,000.00 元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郑改改 项目负责人:郑改改
项目概况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07-04A-2024-D-E29180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三年(2025年至2027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该项不可以承诺函形式进行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至2027年度食堂管理承包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s://gdgpo.czt.gd.gov.cn/) 。

6.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汕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8楼1809室

电话:0754-88179775

邮编:515041

传真:0754-881798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0754-88563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754-8857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明、汤师彬、许静桦、宗正月、戚琳

电  话:0754-8857599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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