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4 09:22:29    浏览:53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4-09425 预算金额:5,577,50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饶嘉杰 项目负责人:梁龙生
项目概况

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F-F-24-G026

项目名称: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77,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7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77,5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或服务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总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5点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本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注2: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杏坛镇机关饭堂及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必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组成的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二楼开标大厅。

6.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评审,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评审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国西路333号

联系方式:0757-2738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滘社区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C栋407号

联系方式:0757-26383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6383926

佛山市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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