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512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市华溢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16号 | 折扣:9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华溢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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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 按采购人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少君、彭柳、梅静静、吴文斌、余庆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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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50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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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溢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20 | 30.00 | 4.71 | 8.22 | 93.13 | 1 | 1 |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80 | 30.00 | 4.59 | 7.87 | 92.26 | 2 | 2 |
广东朱鲜生餐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20 | 30.00 | 4.59 | 8.13 | 91.92 | 3 | |
蔬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40 | 30.00 | 4.71 | 8.71 | 90.82 | 4 | |
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80 | 30.00 | 4.64 | 9.25 | 90.69 | 5 | |
广东晨宇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30.00 | 4.57 | 8.04 | 90.61 | 6 | |
广州市双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00 | 30.00 | 4.66 | 7.79 | 90.45 | 7 | |
优之鲜餐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40 | 30.00 | 4.61 | 8.71 | 89.72 | 8 | |
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40 | 30.00 | 4.71 | 9.49 | 89.60 | 9 | |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00 | 30.00 | 4.69 | 9.87 | 89.56 | 10 | |
嘉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80 | 30.00 | 4.69 | 9.02 | 89.51 | 11 | |
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40 | 30.00 | 4.71 | 9.37 | 89.48 | 12 | |
广州越秀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00 | 30.00 | 4.67 | 8.71 | 89.38 | 13 | |
广州市添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60 | 30.00 | 4.71 | 7.79 | 87.10 | 14 | |
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20 | 30.00 | 4.54 | 10.00 | 84.74 | 15 | |
广州市妙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法人授权书致向单位有误,评标委员会认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格式文件。 |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因平台切换阶段,未能在线生成中标(成交)通知书,请联系项目经办人领取或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联系方式:81601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28866424;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 、周毅框
电 话: 28866424;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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