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配送标)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22 09:05:01    浏览:966
核心摘要: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1-05370

项目编号:GDKX2021-09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包1(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两年)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两年)

采购预算

(元/两年)

1-1

其他服务

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4,800,000.00

4,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按合同期满或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一个服务周期。采用1+1的合同模式,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由采购方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充分评估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合同包2(饭堂食材配送服务2)):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0(元/两年)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两年)

采购预算

(元/两年)

2-1

其他服务

饭堂食材配送服务(2)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4,800,000.00

4,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按合同期满或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一个服务周期采用1+1的合同模式,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由采购方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充分评估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1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1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1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供应商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开标室

1、因受到附近疫情影响原因及相关部门通知,报名登记及开标时请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进场时须提供“粤康码”(绿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需为阴性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拒绝进入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全程佩戴口罩。

    2、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清源西路洲心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63-350403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坤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

联系方式:0763-3663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运波

电  话:0763-3663929

广东坤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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