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24 10:51:50    浏览:16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4-04349 预算金额:29,520,000.00 元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代理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王丽颜 项目负责人:姚凯
项目概况

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CG202409042

项目名称: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终止条件包括:情况一,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情况二,合同服务期满时,结算金额累计未达到采购预算金额的,按实结算,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

采购包2(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餐饮服务 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终止条件包括:情况一,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情况二,合同服务期满时,结算金额累计未达到采购预算金额的,按实结算,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1)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包2)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情况一: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6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个表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不符合本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情况二:投标人自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情况一: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6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个表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不符合本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情况二:投标人自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应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对相关操作指南进行研读并熟悉系统的操作。咨询电话:020-88696588。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5.本项目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用户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本项目各采购包均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8.最高限价:本项目两个采购包均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投标报价超过报价最高折扣率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

地  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江路33号

联系方式:0760-89888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60-89817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0-89817317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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