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3-2024-0400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1)所属期为2024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4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提供: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之“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学文街18号
联系方式:0763-5633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安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82号优信秀城公馆6层06号
联系方式:0763-3989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
电 话:0763-3989172
清远市安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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