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112B21
项目名称:干休所食堂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9.85662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566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干休所食堂改造工程 |
1 |
项 |
|
2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工期: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
|||
4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陆元贰角叁分(¥198,566.23)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声明格式内容)。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的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者地方商事登记平台及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显示有关信息,视为评审时投标人未违反本款要求)。(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声明格式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报价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季先生。)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某干休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季先生 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先生
电 话: 020-87564924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