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85-2021-02615
项目编号:440785-2021-02615
项目名称:恩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肉类、蔬菜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肉类、蔬菜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0 | 1,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此轮服务期内,恩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采购由本合同包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合同包2(水果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9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水果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000.00 | 9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此轮服务期内,恩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采购由本合同包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2)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包1)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包2)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包2)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包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肉类、蔬菜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响应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2(水果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响应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肉类、蔬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 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合同包2(水果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 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冯如广场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冯如广场侧))。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 地 供 应 商 ) 必 须 通 过 登 录 江 门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供应商账号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平台”自行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顶部“操作指引”-“政府采购”中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报告流程图》。(同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其中标后发出中标公告。)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或汇款、非现金方式向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账号:44050167040300000401,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440785-2021-02615)。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可在“供应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恩平市恩城华源路二巷20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未获取的视为已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3、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4、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会自动通过各供应商的报名,各供应商可以自行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供应商账号查询进度。
5、若本项目发布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将会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登录账号后将会有相关提示,请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各合同包兼投但不兼中。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合同包1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包2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整。投标人应当以转账(或汇款)(建议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凭证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华分理处
账 号:80020000015169042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转入(或汇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恩平市公安局
地 址:恩平市新园路8号
联系方式:0750-771617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城华源路二巷20号
联系方式:13431732413、15917884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宝婵、卢燕霞
电 话:13431732413、15917884847
恩平市立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恩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示版).pdf 附件下载:项目委托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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