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4-12-30 09:02:49    浏览:142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0402-2024-03038 预算金额:3,150,00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彭正楷 项目负责人:彭正楷

一、项目编号:GDXC2024224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市鸿瑞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华威路105号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一期四区5-9地块厂房之一 结算率: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珠海市鸿瑞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严格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出现配送食材质量不合格次数超过 3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严格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韦陈湘青聂晓刚刘进肖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服务费按中标(成交)金额计算,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8%;中标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32%,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帐户。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638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珠海市鸿瑞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80 60.00 10.00 98.80 1 1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40 60.00 10.00 93.40 2 2
广东汇百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20 60.00 9.90 92.1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拱北口岸综管办(粤海国际小区门口对面)

联系方式:0756-2516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6G

联系方式:0756-3388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艳萍

电  话:0756-3388765

广东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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