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1413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上响应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询)。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至 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路径,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点击打开“供应商”(页面上方)→在“采购公告”栏点击打开“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并点击打开→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5楼1503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情况: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系统“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月5日 18: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1月7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宁路1号
联系方式:俞科 0755-2101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邝工
电 话: 0755-88605175-503、506
附件下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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