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251
项目编号:GDWY2021002
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080,000.00 | 1,0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至 2022年03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开标室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询注册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联系方式:0753-216950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方式: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53-2569981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9日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采购代理委托协议(服务).pdf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定稿(服务)3.9.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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