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2SZ01ZC5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出现政策变化可调整),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续签下年度的合同,在配送产品综合服务费率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至 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详见其他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2SZ01ZC5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34.00万元
本年度支付上限:人民币234.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2SZ01ZC58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本年度支付上限 |
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人民币234.00万元 |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以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年度支付上限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0万元(续签年度合同时可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支付上限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采购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当天18:00确定第二天所需食物的量为准,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堂的供应商1家。采购范围:蔬菜类、瓜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副食料、干果、干货、乳制品、一次性餐具等。采购实施地点及人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人数共约156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要求以及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出现政策变化可调整),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续签下年度的合同,在配送产品综合服务费率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 2021-2022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 2021-2022 年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项目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8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暂不接受现场报名。
(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转23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正风路1号
联系方式:闵科0755-86542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李女士0755-88377571-2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5-88377571-2317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 3 月 1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正风路1号
联系方式:闵科0755-86542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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