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2025-12-23 10:01:17    浏览:12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5-02211预算金额:3040000.0000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向贤项目负责人:宋芳

一、项目编号:GDDX-ZB-2025(031)号

二、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利胜央厨配送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立强路21号(云岭工业区)A栋2楼(自主申报) 折扣率:97.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服务类(广东利胜央厨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按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执行 按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执行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其中原红海湾分局机关办公楼食堂的配送时间按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进行配送,工作任务结束时停止配送。) 按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炳海李阳余建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进行计算。
3、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采购过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含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专家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如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不再采购的,采购人视招标代理机构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如因流标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再次采购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费不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3.05683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外派单位餐饮配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利胜央厨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40.00 9.61 94.61 1 1
汕尾市鸿记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00 19.00 10.00 60.00 2 2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乐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11.00 9.82 50.82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6号

联系方式:0660-3389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黄金海岸碧海街30号

联系方式:0660-329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660-3299616

广东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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