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CZB23F016
项目名称:五华法院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
1项 |
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850000 |
|
备注:
1. 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 磋商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报名及开标当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 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人民法院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3-4181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3-233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3233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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