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1-07290
项目编号:S21HG0901
项目名称:番禺区行政机关饭堂2022年-2023年度食材物资采购资格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材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畜禽肉 | 食材物资采购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子包合同金额时,子包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包2(水果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2 | 水果、坚果加工品 | 水果物资采购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子包合同金额时,子包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0年资信证明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业务活动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新成立的(不足一年),则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包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包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材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合同包2(水果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把《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子包(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
联系方式:020-846361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23号二层
联系方式:020-31134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植小姐
电 话:020-31134028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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