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CT21107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6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组号 |
包组名称 |
服务期 |
中标家数 |
包组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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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组A |
葵安路2号机关等地食堂配送 |
14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
1家 |
约814万元(含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约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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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组B |
三和大道办公区等地食堂配送 |
1家 |
约748万元(含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约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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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服务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包组,但只可中标一个包组,本项目按照包组A、包组B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兼投多个包组,并已是前置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后续包组不作为中标供应商(例如:X供应商为包组A的中标供应商,将不作为包组B的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②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本项目的详细执行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4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3.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www.gdydzb.com)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葵安路2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750-636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
联系方式:卢先生、0750-331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 0750-33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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