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配送标)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6 08:54:30    浏览:898
核心摘要: 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1711B11020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3,2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2021年-2022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760-2318938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宋小姐

电  话:0760-88389863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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