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1-320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2021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一项;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报价采用结算率,结算率上限:100%,超过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采购标的在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中对应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电子邮箱(邮箱:wzzb@zhptc.net )的方式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李文琴、0756-3361010、wzzb@zhptc.net),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3、投标保证金处理: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方式:0756-336575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虹阳路43号
联系方式:全尔宁、13926996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周雯祥、0756-336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雯祥
电 话: 0756-33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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