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3201HG4068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广东省清远监狱警察职工食堂食材原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5年广东省清远监狱警察职工食堂食材原料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其他食材原料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760,800.00 | - |
1-2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五花腩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9,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者先达到者即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5年广东省清远监狱警察职工食堂食材原料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达到40%或以上。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货物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须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政策要求,且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须符合上述比例),②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为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5年广东省清远监狱警察职工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提交或邮寄,现场提交地址和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收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投标人如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zswbc08@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清远监狱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三公路98号广东省清远监狱
联系方式:0763-356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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